1.丘号
1)用地的合并与分割都应重新编丘号,新增丘号。按编号区内的最大丘号续编。
2)组合丘内,新增丘支号按丘内的最大丘支号续编。
2.界址点、房角点点号
新增的界址点或房角点的点号,分别按编号区内界址点或房角点的最大点号续编。
3.幢号
房产合并或分割应重新编幢号,原幢号作废,新幢号按丘内最大幢号续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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